深文规〔20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圳市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数字创意产业综合竞争力,我局根据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5日
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的部署,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数字创意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培育数字创意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主要支持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内容制作、设计服务、融合服务等四大业态发展,重点发展创意设计、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以及数字创意新型业态,加快培育高水平产业集群,巩固相关领域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技术研发及应用、数字创意产品(服务)开发、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等,在产业政策、资金扶持、产业空间、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大集群发展统筹力度
(一)建立集群发展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数字创意产业集群联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六个一”工作体系,及时梳理重点企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创新平台、政策工具包、战略咨询支撑机构等清单,加强项目对接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充分发挥战略咨询机构、产业联盟、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支撑作用,构建覆盖产业集群各要素的制度体系和工作网络。
(二)加强统筹协调和区域协同。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联合各区(新区、合作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建立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协同推动集群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四链”深度融合。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畅通供需对接渠道,统筹推进产业集群企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切实推动产业集群相关部署落地实施。
三、加强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支持数字创意技术研发。着力推进数字创意领域基础创新与原始创新,加快推进国产软件替代,重点支持国产数字引擎等数字创意核心技术的研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抢占元宇宙技术国际制高点,支持申报国家级重点项目和国际(行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技术研发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四)拓展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MR、5G+4K/8K超高清、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数字创意展示中心和体验中心建设,促进深圳数字创意产品的宣传推广。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应用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四、鼓励数字内容创新创作
(五)提升数字创意内容创作能力。适应新媒体、新受众、新消费和新业态发展的需求,鼓励利用新技术、新创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内容创作与文化传播,支持弘扬主旋律、具有中华优秀文化或深圳文化特色的数字内容作品创作,推进原创IP开发。对符合条件的原创数字内容产品,按作品传播热度、美誉度和触达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六)推进文化内容生产的数字化发展。支持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内容生产制作的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演艺等创新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应用数字技术开展创作生产,加强数字技术在博物馆、美术馆、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和创意设计等行业的应用,鼓励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孪生”。对符合条件的内容生产数字化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五、培育数字创意重点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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