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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计制度及分类标准(17)

四、统计制度及分类标准(17)

2023/10/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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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数字经济是如何界定的?

 

  答: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215月,国家统计局印发《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数字产业化”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由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等四大类组成,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数字化”即数字化效率提升业,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问:“三新”统计包括哪些内容?

 

  答:“三新”是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产业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具体表现为:一是新技术应用产业化直接催生的新产业;二是传统产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新产业;三是由于科技成果、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产业的分化、升级、融合而衍生出的新产业。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二是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三是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新商业模式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具体表现为:一是将互联网与产业创新融合;二是把硬件融入服务;三是提供消费、娱乐、休闲、服务的一站式服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其中符合“三新”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制定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并建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三新”统计内容涵盖“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金融科技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4项重点内容。

 

  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国际行业分类标准(ISIC/NAICS)有无对应关系?

 

  答: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建立了与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2006年,修订第四版,简称:ISIC Rev.4)的对应关系,具体内容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可以查到;但没有建立与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 NAICS)的对应关系。

 

  问:如何查询某一单位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答:1. 查询渠道。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栏目—“统计标准”栏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分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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