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暨盘扣式模板脚手架专项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质〔2023〕27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3-00651】 【发布日期 :2023-11-07 15:59】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暨盘扣式模板脚手架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23〕238号),市住建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暨盘扣式模板脚手架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22项,抽查建筑起重机械64台(塔式起重机24台、施工升降机40台)。检查表明,各地住建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暨盘扣式模板脚手架自查自纠工作,各地积极推进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督查结果
(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
对以下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较差的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1.金溪新建320585007201GB00102号地块百花商务大楼、百花公寓及配套用房项目[1#-6#楼服务型公寓(非住宅),1#-2#物业用房,1#变电所、开关站,2#变电所,地库]。施工单位:苏州金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机安拆、维保单位:南通鸿天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一体化”管理单位:太仓市嘉泰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2#塔吊起重臂与3#塔机起重臂前拉杆安全距离不足2m;脚手架立杆支撑在第二道附墙上;套架位置标准节螺栓个别松动;主钢丝绳排绳乱;3#升降机8层、9层、13层位置标准节斜撑杆脱焊;脚手架立杆支撑在8层位置附墙上;左笼笼顶端脚板一侧缺失;5#升降机4层、10层位置标准节斜撑杆脱焊;右笼天窗限位被绑住;电缆线导向架未安装。
(二)关于盘扣式模板脚手架
1.苏地2022-WG-3号地块项目。施工单位:江苏鹿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盘扣构件租赁单位:杭州昊迪物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使用多家厂家生产的盘扣构件,仅有1家盘扣构件合格证等文件;不同厂家生产的盘扣构件混放;3号楼正在使用的两个落地盘扣架卸料平台不符合专项方案及规范要求,上部水平向剪刀撑缺失,竖向斜杆缺失较多;未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物拉结;卸料平台三面未按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卸料平台未在显著位置挂设验收合格牌及限载警示牌;正在搭设的落地外脚手架部分立杆自由端超过4米未设置连墙件或临时撑拉措施。
三、工作要求
1.限期落实问题整改闭合。各地住建部门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参建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违反危大工程相关管理规定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请各地住建部门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含行政处罚情况),于11月10日前与项目整改回复扫描PDF文档一并报苏州市住建局质安处。
2.持续推进“一体化”应用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持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管理,加强督促工程项目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电子化“一机一档”和二维码铭牌张贴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一体化”企业主体责任。
3.强化盘扣式模板脚手架安全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盘扣构件进场验收和检测制度,对盘扣构件信息归集资料进行核查。各地应重视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情况,连墙件的受力计算应符合规范要求,设置形式及数量应与方案要求一致。
联系电话:65230932;电子邮箱:szzjzac@163.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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