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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部门介绍 江西省水文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定全省水文水资源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水文水资源发展规划。

2、负责全省从事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归口管理,统一管理水文资料的收集、汇总、审定、裁决;组织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3、组织实施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本省境内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布局与规划、建设和调整工作。

4、承担水文水资源监测、调查、分析计算与评价,编制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省实时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发布重要水情预警预报,参与防洪调度。

6、承担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水功能区的划分,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发布水质公报。

7、负责防汛水情信息系统、水文数据库、水资源监测评价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

8、负责水文勘测站队基地建设、水文测报现代化及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9、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参与编制区域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参与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和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10、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中,负责对水量、水质的监测、分析和评价,水域排污总量的监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或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工程水文计算所需水文资料与成果的审定。

11、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承担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工作,负责有关水事纠纷、涉水案件裁决所需的水文资料的审定。

    机构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建设管理处、水文监测处、水情处(防汛抗旱处)、水资源处、水质处、水文资源处、通讯信息处、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处)。另外,设有赣州市、吉安市、上饶、宜春、抚州市、九江市、景德镇市、南昌市、鄱阳湖等9个水文分局,均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党委书记局长:方少文(0791-88898599),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国文 (0791-88898555)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良卫(0791-88898366)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章斌0791-88898589),党委委员、副局长南昌市水文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彪(0791-83856971),党委委员、调研员:刘建新(0791-8889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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