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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15X」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招 G

浙江「415X」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招 G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遴选浙江省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 — 2027 年)》和组建浙江省 "415X" 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浙江省产业基金(以下简称省产业基金)拟联合绍兴国有出资主体和社会资本组建设立浙江省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为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浙江省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组建,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出资主体及基金简介

(一)浙江省级出资主体

省级出资主体为省产业基金,初始规模 351 亿元,管理人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融控股公司)下属的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省产业基金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示范引领和杠杆放大作用,吸引优质企业、人才、金融资源聚集浙江,服务浙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产业基金聚焦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积极践行 " 财为政服务 "" 金为实服务 " 理念,助力构建以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截至 2023 年 6 月末,省产业基金累计认缴近 400 亿元,累计参股基金 99 支,合作机构超 80 家,投资省内项目 1300 多个,引导撬动社会资本近 4000 亿元。

(二)绍兴市出资主体

1. 绍兴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绍兴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注册资本 41.73 亿元,累计投资基金 4 支,总投资额 28.42 亿元。

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出资人职责,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金融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管理、融资担保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综合金融服务等,积极发挥政府金融资产杠杆作用,助力绍兴经济发展升级。公司受托管理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达 200 亿元。截至 6 月末,公司管理产业基金已累计投资子基金 13 支、直投项目 4 个,累计投资项目数达 127 个,项目层面带动总投资额达 639.72 亿元。

2.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系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于 2019 年 9 月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 亿元,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营及处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和企业咨询服务等。公司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引领、培育功能,出资组建绍兴市产业基金、绍兴市城市更新基金、绍兴市国改创新母基金、绍兴市人才创投母基金等 4 支基金,累计认缴 49.5 亿元。

3.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是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注册资本 28 亿元,累计投资子基金 14 支,直投项目 4 个,总投资额 21 亿元。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围绕柯桥区 "1+3" 产业体系,统筹运作国有金融资本、政府性产业基金,开展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多领域业务,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助推柯桥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和培育壮大,扶持区内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受托管理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达 59 亿元。截至 6 月末,公司管理产业基金已累计投资子基金 17 支、直投项目 5 个,基金总规模约 359 亿元,累计带动社会资本约 300 亿元。

(三)浙江省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概况

根据《浙江省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 年)》,"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领域主要包括浙江省 4 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具体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世界级先进产业群。为加快推进 "415X" 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组建,省产业基金拟发起设立浙江省现代消费与健康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支持浙江省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现代纺织与服装、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等产业领域的链主企业和招引重大项目落地,高水平助力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基金注册地为绍兴市,目标规模 50 亿元,省产业基金出资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 30% 且认缴出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绍兴国有出资主体合计出资不低于省产业基金出资额。除省产业基金及绍兴国有出资主体出资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公开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二、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二)管理资质

1. 基金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2. 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 基金管理机构拥有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

(三)团队配备及规模

1. 基金管理机构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 10 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至少有 3 名具备 3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

2. 基金管理机构及 / 或其控股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的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等值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

(四)历史投资业绩

1. 基金管理机构或管理团队有 3 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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