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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院唐学兵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论坛上作交

3月31日下午,浙江法院2021年首期“院长论坛”如期举办,全省各级法院围绕“坚持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交流讨论。

绍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以“坚持系统思维,构建‘三自两驱’执行体系,努力打造现代化执行新模式”为题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绍兴法院坚持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打造贯通立审执破全流程“三自两驱”闭环机制,实现执行“两降两升”,具体体现在四方面工作中:

��一、坚持诉前多元化解引导自动履行,以诉源治理成效促进执源治理,切实压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体量。

��二、坚持诉中协同治理敦促自动履行,注重立审执破衔接,切实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

��三、坚持执行内外兼修保障自动履行,打击制裁与正向激励并行,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坚持整体智治和队伍建设“双轮”驱动,提升执行质效,努力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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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绍兴法院坚持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打造贯通立审执破全流程“三自两驱”闭环机制,实现执行“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以诉前多元化解、诉中协同治理、执行内外兼修三策并举促进自动履行。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自动履行率、诉讼案件自动履行率和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均达50%以上,执行收案下降9%。以整体智治和队伍建设双轮驱动提升质效,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114亿元,上升36%;办结执行案件上升2%,未结案下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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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诉前多元化解引导自动履行,以诉源治理成效促进执源治理,切实压减进入诉讼的案件体量

推动形成以矛调中心为核心的“访源、诉源、执源”协同治理格局,并将诉前化解履行率纳入矛调中心考核,切实压减诉讼和执行案件的数量。全市去年诉前调解案件17011件,诉前化解率达27.3%,诉前化解自动履行率达56%,一审民商事收案下降11.45%。一是搭建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注重分层分级,推动法院与县、镇、村(社区)三级矛调中心互联互通,基层法院成建制入驻县级矛调中心,人民法庭按需入驻镇级矛调中心,通过巡回审判、微法庭联系指导村级矛调中心。二是构建多维度非诉解纷格局。作为全省“天平调解”唯一试点地区,选任46名退休政法干警参与诉前解纷8314件。试行大标的民商事纠纷自主协商机制,绍兴中院诉前化解一起2亿元借款合同纠纷案,系全省ODR平台化解的最大标的案件。三是探索类案化纠纷治理机制。出台《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分类施策,建立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协作联动机制和金融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推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通过“立案预警+示范判决+示范调解”,对属地性强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专业性强的由行业调解化解、重大敏感的由基层党政力量联合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再到法院诉讼。

二、坚持诉中协同治理敦促自动履行,注重立审执破衔接,切实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

一是加强统筹兼顾。健全完善立案前端源头化解、审执中端协调联动、执行末端有效衔接的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解决方案,前程序为后程序创造条件、后程序为前程序拾遗补漏,形成闭环式工作体系。以民间借贷“立审执”全流域协同治理为例,去年发布虚假诉讼失信人58名,认定职业放贷人742人次,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在2019年同比下降25%的基础上再降18%。充分发挥质效考核风向标作用,落实调解负面清单,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4.25%,上升0.7个百分点。二是加强推送告知。在全省率先实行司法全流程警示机制,将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和拒不执行法律后果,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全程随案推送给当事人。自2019年试行以来,推送告知3万余人次,9300余名当事人主动履行,自动履行金额26亿元。去年全市法院诉讼案件自动履行率53%,上升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执破衔接。通过完善审前调查、先行处置、协同办案、引导分流、府院联动等5项执转破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转破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全市法院移送破产审查案件456件,破产审判部门受理367件,完成率达167%,化解执行案件数3674件,执转破各项指标位列全省第1。办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8件,涉案债务金额406万元,平均清偿率37.33%。2个案例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执行内外兼修保障自动履行,打击制裁与正向激励并行,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