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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石龙坑人居环境示范项目(岗头村小组公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7111001001

  招标编号: LBALBC12300475

  建设单位: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寮步镇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寮步镇石龙坑人居环境示范项目(岗头村小组公园改造升级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村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2283111.02元

  工程规模:寮步镇石龙坑人居环境示范项目(岗头村小组公园改造升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地面、花池、砍伐部分乔灌木等并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铺设沥青路面、路沿石、铺装大理石路面、修建景观水景、约64个停车位、廊架等,总投资约228.31万元。

  发包范围:寮步镇石龙坑人居环境示范项目(岗头村小组公园改造升级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含拆除工程、新建导视牌、装饰井、廊架、景观水景、树池等);(2)市政工程(含沥青路面、彩色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铺装路面、路沿石及绿化收边、停车位等);(3)园林绿化(含栽植乔木、灌木等);(4)电气工程;(5)给排水工程(含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东莞市寮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大楼一楼招投标服务所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寮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大楼一楼招投标服务所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网址:#2402)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  0769-8322988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李汉文  0769-28334039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