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市内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集中采购(第四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10-09 来源:中国邮政网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市内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集中采购(第四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市内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集中采购(第四次)
包件4:市内运输整车外包:闵行+青浦+金山(58条线路)+松江+嘉定+普陀(77条线路)+国际业务分公司(揽收4条)
包件5:驾驶员外包:东邮区163条+西邮区105条
2.招标编号:SHYZCG 2023—1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3-2091)
3.项目概述:
(1)市内运输整车外包:市内上下行趟线、客户揽收至大宗处理点、客户仓库至邮区中心各作业点以及局站之间盘驳等作业场景的驾驶员及车辆外包服务。
(2)市内驾驶员外包:市内上下行趟线、客户揽收至大宗处理点、客户仓库至邮区中心各作业点以及局站之间盘驳等作业场景的市内驾驶员外包服务。
(3)同城冷链市内驾驶员外包:同城冷链上下行趟线、客户仓库至冷链中心提退货、B2B运输等作业场景驾驶员外包服务,以及开关冷机、预冷车厢,实时监控车厢温度,邮件交接点数,蓝牙打印温度确认单,冷冻、冷藏分区装卸等服务。
(4)同城冷链市内运输整车外包:同城冷链上下行趟线、客户仓库至冷链中心提退货、B2B运输等作业场景汽车运输外包服务,以及开关冷机、预冷车厢,实时监控车厢温度,邮件交接点数,蓝牙打印温度确认单,冷冻、冷藏分区装卸等操作。
4.招标内容: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市内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集中采购(第四次)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共2个包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本项目共9个包件,每个投标人可投标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所有包件允许投标人一个包件为主选,二个包件备选。如投标人在超过1个以上包件的排序中排名第一,则按照所有包件标的金额从高到低排序,排序在前的1个包件为投标人中标的包件,根据各包件推荐规则依此类推。若某包件已完成主选供应商采购,且经三次采购均无符合条件的备选供应商,该包件将终止备选供应商采购。待整个项目完成后,所有包件的主选供应商、备选供应商均作为备选库供应商,如某包件无主选、备选供应商承接,将以备选库供应商为范围,按照原采购方案中的拦标价组织邀请询价,确认该包件的承接供应商及承接价格,直至包件服务期限止。如邀请询价无人响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商务谈判确定短期承接供应商,并重新拟定采购需求后,由采购中心另行组织公开招标。
(3)投标人在基准取费上自行填报折扣,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投标人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其投标判定无效。
(4)每个包件招一备一。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适用于包件四: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从事外包业务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专业资质、资格,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上海市内通行权利,确保全市范围内通行。(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
(4)供应商能够提供30辆及以上车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5)禁止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或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车辆吨位均根据车厢容积判定。(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对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货运险或物流责任险。(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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