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定于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为此,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南师范大学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创业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创业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担任,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创业学院负责人担任,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沟通、协调、执行、推进等日常工作。
组委会设评审专家组,由历届国省赛校外资深评委、相关行业专家和往届国省赛获奖项目校内第一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辅导与遴选。
二、校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1.本次大赛面向华南师范大学全体在读和毕业5年(含)以内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职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参赛对象(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参赛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各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一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
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3.鼓励曾获得往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省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和校赛金奖项目再次在大赛官方系统报名参赛,以上往届获奖优秀项目不参与本次华师校赛评审,经组委会组织专家另行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将与本次校赛选拔出的优秀项目(一般是金奖项目)一起编入学校“双创营(省赛集训营)”管理,参加系列辅导、打磨,获得参与华师省赛代表队选拔的资格。
(二)赛道安排
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比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三)赛道要求(详见附件赛道方案)
校赛不局限于有“互联网+”概念的项目参赛,校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赛道选择、选手组成情况、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赛道与组别。校赛比赛以主赛道和红旅赛道为主,不再往下分组评审。
1.主赛道主要面向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创业项目,分组要求如下:
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其他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未注册公司。
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研究生,其他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未注册公司。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且项目负责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下一篇:B2C的模式分析
解决移动墙|域名墙的国内免备案云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