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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

 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3〕7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现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就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核定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864元。

  二、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三、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垦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 号)规定核定。2022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3647.5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