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本机关领导信息。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布、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等。
4.政府会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办公会议、其他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在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领导讲话、政务信息;公共监管与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和其他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公告公示;部门预决算及资金管理情况等信息。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职称评审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2.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shandongzfcxjst。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同时,在省档案馆(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1619号;查档电话:0531-51766601, 0531-51766602;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省图书馆(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山东省图书馆3楼报刊部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联系方式:0531-85590878,85590762;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9:00—17:30)等场所设置相关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1.目录导航。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对分类目录采取逐级展示的方式供公众浏览。点击任意分类类目时,自动展开所属的下级类目,并列出该类目下所有的信息条目或信息来源链接,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或链接,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目录索引。以目录卡片形式列出文件类公开事项的核心元数据,包括索引号、公开方式、标题、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组配分类等。每条公开信息对应一张索引卡片。
3.信息检索。提供简单(标题和全文)检索、高级(组合)检索两种方式。简单检索支持任意词组的查询等。高级检索在简单检索的基础上,增加对核心元数据的组合查询等。两种方式都支持在结果中的二次检索。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本机关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
本机关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大楼614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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